1234 未詳(三七)


  • 英名 未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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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綱目》

    【釋名】
    山漆(《綱目》)、金不換。
    時珍曰︰彼人言其葉左三右四,故名三七,蓋恐不然。或云本名山漆,謂其能合金瘡,如漆粘物也,此說近之。金不換,貴重之稱也。

    【集解】
    時珍曰︰生廣西、南丹諸州番峒深山中,採根曝乾,黃黑色。團結者,狀略似白芨;長者,如老乾地黃,有節。味微甘而苦,頗似人參之味。或云︰試法,以末糝豬血中,血化為水者乃真。近傳一種草,春生苗,夏高三、四尺。葉似菊艾而勁濃,有歧尖。莖有赤棱。夏秋開黃花,蕊如金絲,盤紐可愛,而氣不香。花乾則吐絮如苦絮。根葉味甘。治金瘡折傷出血,及上下血病,甚效。云是三七,而根大如牛蒡根,與南中來者不類,恐是劉寄奴之屬,甚易繁衍。

    【氣味】
    甘、微苦,溫,無毒。

    【主治】
    止血散血定痛,金刃箭傷、跌撲杖瘡、血出不止者,嚼爛涂,或為末摻之,其血即止。亦主吐血衄血,下血血痢,崩中經水不止,產後惡血不下,血運血痛,赤目癰腫,虎咬蛇傷諸病(時珍)。

    【發明】
    時珍曰︰此藥近時始出,南人軍中用為金瘡要藥,云有奇功。又云︰凡杖撲傷損,瘀血淋漓者,隨即嚼爛,罨之即止;青腫者,即消散。若受杖時,先服一、二錢,則血不沖心;杖後,尤宜服之。產後服,亦良。大抵此藥氣溫、味甘微苦,乃陽明、厥陰血分之藥,故能治一切血病,與麒麟竭、紫礦相同。

    【附方】
    新八。
    吐血衄血︰山漆一錢,自嚼,米湯送下。或以五分,加入八核湯。(《瀕湖集簡方》)
    赤痢血痢︰三七三錢,研末,米泔水調服。即愈。(同上)大腸下血︰三七研末,同淡白酒調一、二錢服,三服可愈。加五分入四物湯,亦可。(同上)婦人血崩︰方同上。產後血多︰山漆研末,米湯服一錢。(同上)男婦赤眼,十分重者︰以山漆根磨汁,涂四圍。甚妙。(同上)
    虎咬蛇傷︰山漆研末,米飲服三錢,仍嚼塗之。(並同上)

    【主治】
    折傷跌撲出血,敷之即止;青腫,經夜即散,餘功同根(時珍)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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